霍洛湾煤矿0.822MW与淖尔壕煤矿
1.028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获批
2022年11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首批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清单的通知》中由集团公司组织申报的霍洛湾煤矿0.822MW与淖尔壕煤矿1.02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获得自治区政府批准。自此,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拉开了新能源项目建设的序幕,吹响了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新能源产业方向升级转型进军的号角。
近年来,我国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绿色低碳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正处于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时期。内蒙古自治区在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两个率先”“两个超过”和打造全国乃至国际新能源产业高地的战略目标,突出抓好、加紧布局新能源领域重点项目建设。鄂尔多斯市政府为了建立完善新能源项目推进机制,规范新能源开发秩序,成立了新能源产业及电网接入工作专班。积极推进零碳产业园建设,引进了上汽红岩新能源重卡等项目。制订了《鄂尔多斯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年-2024年)》、《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本支持风光氢储产业的指导意见》相关政策。
集团公司今年以来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作为鄂尔多斯市综合型能源企业,集团高层领导层高度重视“双碳”经济路径,为集团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集团转型升级与多方科研机构进行了调研、洽谈。集团公司高层领导先后于2022年3月3日、2022年5月19日、2022年9月4日邀请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广东国鸿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南京大学昆山创新研究院、福建亚南电机集团、深圳寒暑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大学等相关新能源领域的领导、专家来集团公司考察、指导,就新能源领域项目进行了座谈。2022年6月6日至10日,集团公司董事长杨飞云带队,法人股东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北京华宇瑞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代表,集团相关高层领导组团考察学习,前往位于珠港澳大湾区的广东省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的广州、佛山、云浮三地五区从事氢能源燃料产业和新能源领域的12家相关企业、研究院以及氢燃料的电堆、整车生产线、典型应用场景进行了实地考察学习。
2022年8月9日集团公司收到《伊金霍洛旗能源局关于转发鄂尔多斯市能源局转办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六类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实施细则与申报工作通知的函》后,集团公司相关领导在2022年87号呈批单中进行了工作安排批示。2022年8月11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朱泽阳就此项目组织集团财务部、机电动力部、生产技术部、投资与资源管理部、企业管理部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一致认为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是内蒙古自治区所发的一系列新能源项目通知中最适合集团公司投资建设的新能源项目,并成立了项目申报小组。经集团公司2022年8月19日总经理办公会议同意后,申报小组着重就集团公司霍洛湾煤矿和合资公司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淖尔壕煤矿的自发自用光伏发电项目向旗、市、自治区三级政府进行申报。2022年8月21日企业管理部聘用神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申报方案进行了编制,同时聘用内蒙古万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屋顶承载力进行了鉴定。在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指导下,霍洛湾煤矿、淖尔壕煤矿工作人员及申报小组中各部门相关人员不懈努力下,按旗能源局要求时间2022年9月5日前将申报资料按要求进行了提交。2022年9月17日企业管理部组织两矿相关人员按照旗、市能源局要求对申报资料修改后进行了再次上报。2022年9月24日两矿申报项目通过了自治区能源局项目审核专家小组的初审,企业管理部组织两矿相关人员就自治区专家小组初审提出的需要完善补充的资料与神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万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对接、沟通后,由上述两家公司负责按照自治区初审整改要求重新修改了申报方案及鉴定报告,并于9月26日提交给旗能源局。2022年10月12日,自治区能源局项目审核专家小组再次要求补充部分资料,企业管理部紧急组织两矿相关人员及神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万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补充资料,并按要求于2022年10月14日提交至旗能源局。2022年11月22日企业管理部收到旗能源局工作人员转发的《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首批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清单的通知》,集团公司霍洛湾煤矿和合资公司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淖尔壕煤矿的自发自用光伏发电项目顺利通过自治区政府审批。
此次自发自用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是集团公司第一个新能源领域的建设项目。新能源是未来发展大趋势,相信在国家双碳政策引领下,在集团公司领导带领下,集团公司在新能源领域项目开发的道路上走在前沿、利在长远,今天集团公司转型升级的策略,将会成就企业明天的伟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