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召开安委会会议
通报近期事故情况 传达上级通知精神
部署年底安全生产工作
11月21日上午,集团公司在12楼会议室召开了安委会会议。会议通报了2017年7月27日机电安装公司项目部在霍洛湾煤矿22207综采工作面回撤通道支护作业过程中发生的VTC650电瓶车后尾部挤压致一人死亡事故,并传达了《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鄂尔多斯监察分局关于对神东天隆霍洛湾煤矿 “7.27”瞒报运输事故结案的批复》情况,部署集团公司年底安全生产工作。
集团公司安委会成员李纲、杨国秀、杜福荣、高玉山、刘耀、柳海林、赵永印、谢伟、王金虎、李治平、朱泽阳、张雄、石雄山以及安委会其他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人汇报了事故的经过,并根据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鄂尔多斯监察分局《神东天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霍洛湾煤矿“7•27”瞒报运输事故调查报告》、《神东天隆集团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试行) 》相关文件及集团公司与安装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安装公司项目部在霍洛湾煤矿施工期间签订的施工合同;提出对安装公司特种车队检修工桑文君工亡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集团公司安委会根据《神东天隆集团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试行)》对事故责任追究处罚的细则,给予集团公司自上而下相关领导提出处罚建议,建议对公司其他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进行严格比例的处罚。
会议建议对安装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负有主要管理责任的进行处罚,扣减班子成员100%安全责任奖及当月月度安全奖、沉淀100%安全风险抵押金;安装公司事故电瓶车司机兼安监员丁沧滨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给予其待岗培训三个月并罚款处罚;对安装公司事故区队全体人员和相关部门及其它人员进行严厉处罚。霍洛湾煤矿相关人员负有监督管理不到位责任,建议参照相关事故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集团公司安委会主任委员李纲对年底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强调,并要求集团公司要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同时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各单位要积极采取防范和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外委施工队的安全管理工作,把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二、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对本单位岗位员及外委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三、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本单位及外委项目部的安全监管工作,对重点部位重点盯防,加强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员工的安全自保、互保意识。四、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做好安全资格证件及上岗资格审查工作,确保集团所属各煤矿的合法运营并加强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年底安全生产工作收尾工作。五、各部门尤其是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要结合生产经营特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根据上级安全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开展安全检查活动,继续推进排查治理和整改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