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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分公司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作者:王杰龙    来源:煤炭分公司    点击:1837次    字数:909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12日   

按照集团公司的工作部署,根据党建工作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煤炭分公司于5月25日至6月10日组织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此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即2015年5月25日至30日为学习、评议准备阶段,6月1日至5日为评议阶段,6月6日至10日为评议总结阶段。要求各所属单位认真按照“神东天隆党〔2015〕12号”文件精神,从政治、思想、作风和党性观念等方面对党员进行客观、全面地综合评价。

在评议过程中,煤炭分公司机关组织召开了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会上,在煤炭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带头下,全体党员进行了自我评价和互评,客观的阐述了自己在提升党性修养、业务能力、学习能力及转变思想观念等方面的情况,互相指出了工作、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诚恳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达到了“红脸、发汗、排毒”的目的。通过此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增强了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对广大党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起到了很好地引导作用,有效地推动了煤炭分公司党建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煤炭分公司总经理刘志全在总结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机关全体党员在各项工作中所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要求全体党员戒骄戒躁,即继续加强理论、业务学习与思想改造工作,模范带头做好本职工作,永葆党员先进性,不断为天隆煤炭产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刘志全强调,全体党员要牢记党的宗旨,严格遵守党纪章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发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艰苦创业精神,不断实现党建与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有机融合,全面推动和谐企业建设。广大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坚守底线,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杜绝“老好人”思想,坚决抵制一切违规、违纪行为,确保企业的利益和党的形象不受损害。各级党、工、团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的作用,广泛汲取周边企业党建工作经验,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及青年员工的积极性,全面增强员工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天隆煤炭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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