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吸取黑龙江鹤岗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深刻教训,迎接鄂尔多斯市煤矿大检查,确保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的奋斗目标。11月26日,煤炭分公司紧急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年底安全工作。
11月21日凌晨2时30分,黑龙江省龙煤控股集团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发生爆炸事故。事故发生时,该矿井下作业人员共有528人,目前已造107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11月23日,由国务院组成的调查组对事故作出认定:事发矿井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彻底,是一起责任事故。
会议要求各矿、各部门以鹤岗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为教训,细致、全面地加强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全力确保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煤炭分公司总经理杜福荣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杜福荣在会上强调:
一、各煤矿要认真吸取黑龙江鹤岗市新兴煤矿“11.21”事故教训,必须把安全工作当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加强井下防灭火、瓦斯监测等隐患排查工作,加强“一通三防”,确保警钟长鸣,做到不安全坚决不生产。
二、各矿要认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管生产一定要管安全,抓生产要首先抓安全,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到行动上,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就停产,隐患未及时排除不得生产,各级领导对此要坚定不移地去执行、去落实。
三、各煤矿要狠抓现场管理,尤其对重点部位、死角死面、关键工程等,矿领导要高度重视,抓到位,要求工人必须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儿,按章作业,严厉打击“三违”现象,只有管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才能实现安全生产。
四、加强对外委施工队伍的管理,外委队领导外出不请假、不参加矿调度会,不跟班作业的要严厉处罚,对不符合矿安全规程要求施工的外委单位,该停的要立即停下来,决不能姑息迁就,对打着领导旗号不服从管理的,要从严查处。
五、加强井口检身工作,各矿领导对此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对不负责任的检身工要及时更换,对人员进出、入井车辆完好状况要严格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入井。
六、分公司安监处和业务保安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每天深入井下生产一线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必须从严从重处罚,确保年终岁尾的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各煤矿矿长、分管安全矿长参加了会议。